关于印发《洪江市黔阳一中2016年普法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3 作者:

一中发【20165

学校部门年级组

经研究,现将《洪江市黔阳一中2016普法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六年九月八日

 

 

 

2016年黔阳一中普法考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根据洪法治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

   1、成立洪江市黔阳一中2016年普法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长:易季勇

    长:向志春

       员:杨焰钦、向述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学校办公具体负责普法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杨焰钦兼办公室主任,向述武兼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技术工作。

    2、具体安排

    组长、副组长负责整个考试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杨焰钦负责对参考人员的通知清查、免考申请和证明的收交。向述武负责服务器的管理、学习培训、组织考试和成绩的收集、上报。邓永斌负责网络的管理,保证网络畅通。吴富兴负责机房管理,蒋艳香、易增均负责电脑技术指导。

    二、基本情况

    1、考试总体安排

2016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通过湖南省司法厅主办的“如法网”http://www.rufa.gov.cn/上的“公职人员学法考法通道”进行无纸化学法考法(以下简称“在线学法考法”)。所有教职工应当参加年度人事考核的国家工作人员均应参加普法考试(2016年12月30日前距离退休时间在2周年内、长期休产假、病假等特殊情况且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以免考)。在线学法考法的考试时间安排在10月和11月中旬前全部完成。

    2考前学法任务

学校教职工要认真进行网上普法学习,并在考试前完成学法积分100分(《2016年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法积分规则》见附件)才能参加在线学法考法。教职工登入账号为自己手机号码,密码为6个零。要求所有教职工必须在9月底前完成考前学法任务。

    3、在线学法考法

省委法治办将组织专家制作年度学法考法试题库。试卷名称为《2016年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法试卷》,试卷试题随机生成,每套试卷包括判断题20题,每题2分;单选题30题,每题1分;多选题15题,每题2分。采用开卷考试,考试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未能参加指定时间考试的或者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必须参加组考单位另行指定时间进行的集中补考1次,否则以缺考论处。

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和能力,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教职工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做好今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作为各级各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2016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圆满完成。

2、严肃考试纪律。要严格执行《湖南省干部年度学法考试考场规则》,坚决防止请人代考或代做试卷的问题,确保考试严肃认真、公平公正。纸质考试必须设立考场集中考试,当场考试,当场收卷,不得分散答卷和相互传抄,不得考前泄题或制作、散发参考(标准)答案。届时,怀化市市领导将亲临本市考点进行监、巡考,凡发现违背有关考试规定要求的,将责成采取措施,直至责令重考。

3、严格考试效力。普法考试将作为学校依法治理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未达到100%的,上级单位将扣除学校其绩效、综治、普法依法治理、文明创建等考核的相应分值,并取消年度综治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先评优资格。凡无故不参加学法用法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年度人事考核不得评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不得提拔重用;连续两年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要予以诫勉,直至调整使用。今年的年度学法考试继续实行分类奖励,由市委法治办结合各级各部门实际参加年度学法考试的情况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和不合格进行通报,凡是在全市年度学法考试中排名前三类的单位,可按照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奖励标准,对干部职工分别实施奖励;对获得一类单位的,本单位对年度学法考试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实施800元奖励。

附件:2016年无纸化学法平台积分规则》

                                    

                                     201697

  

附件

2016年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 在线学法考法积分规则》

1、学员年度学法积分为100分,获得参加考法考试资格。

2、学员学法积分分值分配:完善个人信息积5分,阅读《湖南省“七五”普法2016读本》(必修)积60分,学习“热点事件”积15分,学习其他法律法规积20分。

3、学员进入个人账号页面后,完善个人必填信息的积5分。

4、学法课程积分(含文本课程和热点事件、视频课程等),浏览文本课件、热点事件并完成相应练习题的,按该课件分值分配积分。

5、学员登录“如法网”的“公职人员学法考法通道”,点击相关“菜单”可查看积分,积分计算周期为1学年度(按照本年度学法用法考法考试计划)。本学年结束后,所获积分予以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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