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阳一中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6-12-13 作者:

一、指导思想

为培养和造就思想觉悟高、师德修养好、专业素质优、教学业绩佳、管理能力强的教育、教学、科研、管理人才,全面落实课改精神,鼓励优秀,发挥优秀的引领示范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使教职工学有榜样,赶有方向,积极构建我校教师专业成长的阶梯,大力推进我校优秀教师培养工程,加速培养具有成功学习和发展潜质的优秀教师队伍,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黔阳一中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

二、组织机构

 长:易季勇

副组长:向志春、易克颖、廖生根、赵建新、肖宪勇

 员:杨利铭、向文革、向林、易谦和、毛建军、唐芳英、唐绍元、向九九、杨焰钦、向述武、王团、兰芳彪、袁文斌

三、评选办法

1、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教师工作绩效考核得分,作为学校优秀教师评比依据。分学科评选30%的优秀教师。

2、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①教辅人员工作绩效得分,作为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评比依据。分部门评选20%的优秀教育工作者。②行政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得分,作为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评比依据。评选30%的优秀教育工作者。

3、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

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得分,作为学校优秀班主任评比依据。分年级评选30%的优秀班主任。

4、表彰奖励:凡是被评为校级优秀的教职工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现金400元。

四、得分应用

1、年度考核:教职工两个学期工作绩效得分之和+岗位加分+评优加分+学校特别嘉奖分=教职工年度考核得分

①岗位加分:行政、年级组长、年级副组长、班主任加2分。教研员加1分。备课组长及不计算工作量的部门工作人员(如工会委员、安全专干、综治专干、部门负责人等)加0.5分。该项加分取最高项,不重复加分。

②评优加分:校级1分,县市级2分,地市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说明:校级、教师节、党内表彰按标准计分;其它部门评优按照标准降一级计分。)

学校特别嘉奖1分。

2、教师晋级

近三年每年年度考核分的平均分+任职年限分(1年1分)。按照最后得分进行排名,根据政策确定教师晋级名单。

3、岗位设置

三年年度考核的平均分+工龄分(1年1分)+任职年限分(1年1分)

五、说明

1、一年中学校的荣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一人只能评一项,不能重复。

2、实行一票否决制。

3、上级部门的评优在校级优秀中按得分产生。

4、以上评比出现分数相同时,按校龄长的优先,校龄也相同时按年龄大的优先。

七、洪江市黔阳一中高考奖励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全员工作积极性,确保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处于怀化市先进行列,再创高考辉煌, 根据我校当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新一轮高考奖励方案。

一、奖励原则

1、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依据我校实际确定恰当起点。

2、进步性原则:每届高考各项指标都必须跟上怀化市的发展水平。

3、激励性原则:方案要有利于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基本奖项

    当年高考在怀化市综合排名(不包括怀化三中、怀铁一中):第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名,分别奖励高三年级任课教师人平20003000400045004800510054005700、6000元。

三、特别奖项

1、学科人平分排名奖:学科人平分在怀化市排名第一、二、三名(不包括怀化三中、怀铁一中),学校分别奖励该学科组每位教师1000800500元。 

2、优生培养奖                                                                                                                                                                                                                                            

1)学生个人文理科档分怀化市前5名,奖励该班文化课教师每人1000元;6-10名,每人800元;11-20名,每人600元;21-30名,每人400元;31-50名,每人300元。

2)学生个人单科考分进入怀化市前5名,奖励该科任课教师800元。进入怀化市6-10名,奖励该科任课教师500元。

3、名校录取奖

1)考入清华、北大或招飞每录取一人奖励年级组20000元,任课教师及班主任每人奖励12000元。

2)考入全国十大名校(以当年网上公布的排名为准),每录取一人奖励年级组6000元。

4、当年高考在怀化市综合排名位居怀化市第1名、第2、3名、第4、5、6名、第7、8名,依次按个人基本奖项的30%、25%、20%、10%分别奖励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及副主任、教科室主任及副主任、年级组长及副组长。

四、附则

1、非高三教师及在编且在岗职员取其人平基本奖项的30﹪。当年高考位居怀化市第1名、第2、3名、第4、5、6名,依次奖励非高三任课的行政领导人平基本奖项的50﹪、45%、40%。第7—9名非高三教职工一样(30%)。

2、方案中所涉及数据均以怀化市、洪江市两考办统计公布的数据为准。

3校长按一高三任课教师全额奖金计发,书记按一高三任课教师全额奖金的70%计发。

4若高三年级综合排名在怀化市第十名以后(包括第十名)则只发放高三年级任课教师辛苦费人平500元。

5、当年下期调入我校的教职员工一律不享受奖金的分配。调出洪江市的教职员工一律不享受奖金的分配。

6、该方案涉及到的基本奖项和名校录取奖奖金,由学校下拨到年级组,年级组再根据相关的评价奖励方案分配到每位教师。

7、该方案一经通过,暂定三年。不尽事宜,由行政会集体讨论决定,解释权属校长室。

洪江市黔阳一中

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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