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阳一中关于评优评先、晋级、职务考核、岗位聘用办法的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2016-12-13 作者:

为使我校评优评先、晋级、职务考核、岗位聘用方案更完善,更公正公平,更好地体现激励性原则,从而充分调动全员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大幅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以下情况当年可破格评为我校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师(没有一票否决的情况,且工作量达到满工作量的70%):

1、学生高考总分进入怀化市前20名或湖南省前200名,该学生的高三班主任当年可破格评为学校优秀班主任。

2、学生单科高考分进入怀化市前5名或湖南省前20名,该学生的高三任课教师当年可破格评为学校优秀教师。

二、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对违反下列规定的教职员工,在学校评优评先、晋级、职务考核评优、岗位聘用晋升中实行“一票否决”:

1、违反中央、省市级相关法律法规,有损教师形象;师德师风考核有一个学期不合格,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职务考核评优、岗位聘用晋升的资格。

2、违反有关规定,损害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当年得评优评先、晋级、职务考核评优、岗位聘用晋升。

3、无故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包括未满工作量,拒不接受学校其他合理工作安排及随意辞职撂挑子等情况),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职务考核评优、岗位聘用晋升的资格  

    4、擅自离岗(含旷工)7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15天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重大集会,无故缺会两次以上(含两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职务考核评优、岗位聘用晋升的资格。

    5、业务考试不及格的、学生评议满意率低于85%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职务考核评优、岗位聘用晋升的资格。

    6、发生重大教育教学事故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职务考核评优、岗位聘用晋升的资格。

三、工作量的计算方法(教师工作量分值占20分,职员工作量分值占30分):

教师及兼职人员工作量得分=教师的标准课时×1/2

职员工作量得分=职员的标准课时×3/4

说明:工作量没有达到满工作量的70%(每周10个标准课时为满工作量),取消评优评先、晋级、职务考核评优、岗位聘用晋升的资格(如需考核多年的工作量,则计算工作量的平均值)。

四、兼职人员绩效总分计算方法:

兼职人员绩效总分=教师绩效考核得分+兼职岗位绩效考核排名得分

兼职岗位绩效考核排名得分兼职人员兼职岗位绩效考核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3:3:4的比例分别记1.5分、1分、0.5分(兼职人员参与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教辅人员参与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

五、教师教学成绩得分:按教师所在年级、所在学科(备课组)人数的4:4:2的比例分别记30分、25分、20分。

黔阳一中

201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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