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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我校评优评先、晋级、职务考核、岗位聘用方案更完善,更公正公平,更好地体现激励性原则,从而充分调动全员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大幅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以下情况当年可破格评为我校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师(没有一票否决的情况,且工作量达到满工作量的70%):
1、学生高考总分进入怀化市前20名或湖南省前200名,该学生的高三班主任当年可破格评为学校优秀班主任。
2、学生单科高考分进入怀化市前5名或湖南省前20名,该学生的高三任课教师当年可破格评为学校优秀教师。
二、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对违反下列规定的教职员工,在学校评优评先、晋级、职务考核评优、岗位聘用晋升中实行“一票否决”:
1、违反中央、省市级相关法律法规,有损教师形象;师德师风考核有一个学期不合格,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职务考核评优、岗位聘用晋升的资格。
2、违反有关规定,损害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当年不得评优评先、晋级、职务考核评优、岗位聘用晋升。
3、无故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包括未满工作量,拒不接受学校其他合理工作安排及随意辞职撂挑子等情况),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职务考核评优、岗位聘用晋升的资格。
4、擅自离岗(含旷工)7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15天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重大集会,无故缺会两次以上(含两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职务考核评优、岗位聘用晋升的资格。
5、业务考试不及格的、学生评议满意率低于85%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职务考核评优、岗位聘用晋升的资格。
6、发生重大教育教学事故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职务考核评优、岗位聘用晋升的资格。
三、工作量的计算方法(教师工作量分值占20分,职员工作量分值占30分):
①教师及兼职人员工作量得分=教师的标准课时×1/2
②职员工作量得分=职员的标准课时×3/4
说明:工作量没有达到满工作量的70%(每周10个标准课时为满工作量),取消评优评先、晋级、职务考核评优、岗位聘用晋升的资格(如需考核多年的工作量,则计算工作量的平均值)。
四、兼职人员绩效总分计算方法:
兼职人员绩效总分=教师绩效考核得分+兼职岗位绩效考核排名得分
兼职岗位绩效考核排名得分:将兼职人员的兼职岗位绩效考核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3:3:4的比例分别记1.5分、1分、0.5分(兼职人员参与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教辅人员参与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
五、教师教学成绩得分:按教师所在年级、所在学科(备课组)人数的4:4:2的比例分别记30分、25分、20分。
黔阳一中
201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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