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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洪江市教育局年度考核工作安排,为认真做好我校2015--2016年度考核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和考核内容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教职工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进行全面量化考核。
二、参加年度考核的对象
全校教职工。
三、考核时间
考核材料有效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四、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易季勇
副组长:向志春、易克颖
成 员:赵建新、肖宪勇、曾湘波、向文革、向林、毛建军、易谦和
下设考核办公室
主 任:易克颖
副主任:曾湘波
成 员:杨焰钦、谢伟岸
五、考核的办法和程序
(一)考核的方法
按照学校制定考核细则进行打分,2015年下学期分数,加上2016年上学期分数,得出教职工年度考核分数。
(二)考核的基本程序
1、制定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在制定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过程中,要结合绩效考核目标,进一步明确工作人员考核指标。(2016年12月20—25日)
2、组织召开年度考核工作会议,明确年度考核的意义、目的、要求,公布考核方案。(2016年12月19日)
3、被考核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全面总结年度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2016年12月22日前)
4、学校考核办公室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被考核人平时履行职责和工作实绩情况、个人述职,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2016年12月25—30日)
5、考核办公室将拟定为优秀等次和嘉奖的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时间为一周。(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4日)
6、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次。(2017年1月4日)
7、反馈结果,考核办公室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被考核对象本人签署意见。(2017年1月5日)
8、材料上交洪江市教育局时间:2017年1月6日
六、教育局相关规定和要求
1、考核的优秀等次人员比例按照本年度单位考核总人数的15%评定,小数点后的尾数只舍不入。我校教职工总数192人(含编外保安1人,不含交流人员)。
职称 |
中高 |
中一 |
中二和未评 |
管理人员 |
工人 |
合计 |
职称人数 |
63人 |
85人 |
34人 |
1人 |
9人(五编制1人) |
192人 |
评优人数 |
9 |
12 |
5 |
0 |
1 |
27 |
2、评优基本条件:须按考核量化排名,且排名靠前;年度内须满勤、满工作量;培训须达到规定学分(年度72分或周期360分);师德优秀,无违纪违规行为。
3、评为优秀等次人员中,担任具体教学工作任务的一线教师应达到90%以上。
4、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工作中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0%以内,其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5、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嘉奖比例控制在评优人员总数的30%以内(行政奖励审批表见附件)。
6、校长的考核结论待学校目标管理检查结果出来后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确定。但填报考核花名册时要填写校长姓名和基本情况。
7、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借调、请假、进修人员,考核结论可以确定为合格等次;未办理任何手续的不在岗人员不确定考核结论等次,病假半年以上的人员不参加考核(花名册必须注明原因)。
8、2016年录用的特岗教师参加考核,考核结果为“试用期不定等次”。
9、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要报情况说明书面材料。
10、《年度考核花名册》要按照职称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优秀人员排在每一级别的前面。特岗教师、借用人员、病休人员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七、报送材料及要求
1、《怀化市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表》(一式两份);
2、行政奖励审批表;
3、《2016年年度考核花名册》;
4、2016年洪江市教育系统未考核人员名单;考核不合格人员名单及材料;
3-4项表格全部一式两份,人社局、教育局各一份(不包含学校自留)。所有表格统一用A4纸打印。
洪江市黔阳一中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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