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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符合中小学教师特点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创新考评办法,引导教师立德求新、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现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教研机构、幼儿园及校外教育机构,)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进一步增强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申报推荐制度。坚持标准,硬化条件,强化政策导向,突出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课堂教学工作中,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中,投入到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工作纪律,加强民主监督,减少人为干扰,维护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确保我市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有效推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师德为先,突出教育教学成绩。强化师德师风考核和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对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的,不得推荐评聘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突出教育教学成绩,努力构建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在教师职务申报推荐中做到“五个优先”:即优先考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优先考虑农村和偏远艰苦学校教师,优先考虑在期中、期末、学业水平测试和中考、高考、艺体、发明创造等成绩突出的教师,优先考虑在实施素质教育、教研教改和班级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优先考虑教育教学工作量相对较重的教师。
(二)坚持量化考核,减少人为因素干扰。积极探索、创新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推荐考核的机制与方法,健全考核组织,规范考核程序。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的原则,建立量化考核推荐制度,提高考核推荐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坚持公正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增强申报推荐工作的透明度,阳光操作,严格实行“五公开、一展示”。“五公开”是指职称政策、空岗情况、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办法、推荐结果五公开,“一展示”是指对申报人提供的参评材料、证件等统一在单位公开展示。要采取具体措施,自觉接受广大教职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增强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和推荐结果的公信力。
三、考核推荐办法
洪江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通过量化考评择优推荐参评高一级教师职务。学校根据本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通过民主集中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推荐实施办法。并逐项审核竞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分。
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考核内容包括:
任现职期内绩效考核、教龄、任现职年限、课堂教学考核、民意测评、评议等。其中:
1.任现职期内绩效考核60分。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校长的教学成绩得分可以按所任教的学科成绩来计算,也可以按任职学校年终绩效考核检查最后排位结果来计算得分。
2.教龄10分。教龄指从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 5年以上每超一年记0.4分,记满10分为止。
3.任职年限10分。任现职年限以资格取得时间为准进行计算。达到规定晋升高一级职称年限后,每超一年记0.5分,记满10分为止。
4.课堂教学考核10分。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当年应开设一节课堂教学考核课,由学科组(模块)教师和考核推荐委员会组成考核组(成员不得少于7人)参加评课。
5.同行与社会测评10分。其中教师民意测评5分,学生或家长满意率评议5分。优秀比例达95%以上的记5分,优秀比例达90%-95%的记4分,优秀比例达80%-89%的记3分。
四、具体程序
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申报与学校岗位设置相衔接。已完成提高比例岗位设置工作,经教育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盖章后,尚有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学校,按照下面程序进行:
(一)动员学习。学校组织教师学习省、市教师职称评聘有关文件;通报本校岗位空缺情况;明确评聘范围对象、评审条件、申报岗位等级和数量。
(二)个人申报。学校根据《怀化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本单位符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调查摸底。符合申报和评审条件人员向单位申报,提交反映本人任职资格条件、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有关材料、证件,学校人事部门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申报教师对照学校制定的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进行自评打分。
(三)材料展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和资格初审后,学校将申报人提供的参评材料、证件等统一公开展示,并组织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阅,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组织考评。按照学校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进行量化考核评分。学校评分情况应在校内通报或公示。
(五)公示推荐。推荐委员会依据民主测评和量化考核结果,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排出名次顺序,按照量化分从高到低进行推荐,分数相同由推荐委员会投票表决。学校对推荐人选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比例组织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各学校要按照《怀化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成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单位职称考核推荐方案和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考核推荐委员会由单位行政领导、教务、教科室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师德高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并要求以民主推荐的方式产生。
(二)完善方案,建章立制。学校要根据本指导意见和相关政策规定,科学制定、修改和完善本单位的职称考核推荐工作方案和量化考评细则,工作程序和考评内容尽可能做到硬化、细化和量化,增强客观公正性和具体操作性。各学校的职称考核推荐工作方案和量化考评细则需报教育局人事股审批备案后方可实施。
(三)强化责任,严肃纪律。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政策性强,关系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原则要求、标准条件、考评办法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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