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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根据《湖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洪江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一级量化推荐实施办法》和《怀化市正、副高级教师量化推荐考评细则》文件精神,秉着公平、公正、透明、阳光的原则,以调动老师积极性为宗旨,同时遵循学校政策的延续性,特制定如下方案。
二、晋级基本条件
1、政治素养:具有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法纪意识:依法执教;廉洁从教。
3、敬业精神: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忠于职守,服从工作安排。
4、以学生发展为本,充分了解学生发展需求;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不泄露学生的个人隐私。
5、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6、累计有两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经向怀化市相关部门证实,我校不属于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
7、学习态度: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相应的学时(学分)培训任务。
三、考核推荐办法
1、任现职期内绩效考核60分。(补充说明:绩效考核分数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2012年至2014年,这部分的考核打分延续老方案,所有加分项目以这一时段的证书为准,但要减去旧方案中的教龄和任职年限;另一部分为2015年后每期期末的绩效考核分数,但要减去其中的学生测评,三期总和除以3。这两部分各占50%,然后总和乘以60%。从明年开始晋级所需绩效考核分为近3年每期期末考核分总和乘以60%。今年绩效考核分数为上次已公示的申报中高教师的考核分数乘以60%。)
2、教龄10分。教龄指从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5年以上每超一年记0.4分,记满10分为止。
3、任职年限10分。任现职年限以资格取得时间为准进行计算。达到规定晋升高一级职称年限后,每超一年记0.5分,记满10分为止。
4、课堂教学考核10分。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当年应开设一节课堂教学考核课,由学科组(模块)教师(4人)和考核推荐委员会(5人)组成考核组参加评课。(补充说明:学科组(模块)教师从教科室专家库成员随机抽取,考核推荐委员会成员为学校行政和部分具有很高社会声誉的教师组成)
5、同行与社会测评10分。其中教师民意测评5分,学生或家长满意率评议5分。优秀比例达95%以上的记5分,优秀比例达90%-95%的记4分,优秀比例达80%-89%的记3分,80%以下计0分。
四、具体程序
1、动员学习。学校已把上级各项文件精神通过各种平台告知每位教师。
2、请各位教师认真阅读有关文件精神。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请于11月29下午3:00前将一节课堂教学考核课的时间(本周星期三)、班级报到接待室谢伟岸老师处,以便教科室安排课堂考核;同时务必将学分证明材料一并交到谢伟岸老师处,以便核对。
3、教师民意测评星期四课间操期间进行,学生满意测评采用学校最近一次期末测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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